第 2023-7 期
教学质量评估中心 2023年10月31日
一、学习与培训
严格执行周例会学习制度。本月共4次,10月8日、10月16日、10月23日、10月30日在和谐楼208室召开。
(一)落实“第一议题”
教学质量评估中心坚持把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第一议题”学习内容,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本月学习:
1.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4周年招待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
2.习近平总书记在进一步推动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
3.习近平总书记致欧美同学会成立110周年的重要贺信精神;
4.习近平总书记同中华全国总工会新一届领导班子成员集体谈话与重要讲话。
(二)业务学习
参加2023年教育事业统计和国家数据平台监测数据填报工作布置会。
(三)其他培训
1.文化百讲第31讲暨新闻宣传实务培训;
2.文化百讲第33讲;
3.澜湄流域国家资源降级合作与数字化人才联合培养论坛;
5.鲍卫忠同志先进事迹巡回报告会;
6.2023年云南省高校百场形势政策报告会;
7.第5期“团结·奋进”大讲堂。
二、部门工作
(一)制定并发布《普洱学院2023-2024学年第1学期教学督导工作计划》;
(二)启用《普洱学院教师课堂教学质量监测评价实施方案(试行)》(普院发[2023]60号),启动本学期“四类评教”工作;
(三)筹备“普洱学院D类专业提质晋级工作推进会”,拟定会议议程;
(四)继续督促各二级学院完成调研任务,推进第三方人才培养质量调研工作;
(五)组织开展“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和“教育事业统计数据”动员部署培训会,同时启动高校状态数据及高等教育事业统计数据填报工作;
(六)向各二级学院和职能部门印发《2022-2023学年师生满意度调查分析报告和学生教学信息员工作总结报告》、《2022-2023-2学期“四类评教”数据分析报告》和《教学督导工作总结报告》;
(七)完成“普洱学院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中我部门负责的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