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2023-3 期
教学质量评估中心 2023年4月30日
一、学习与培训
严格执行周例会学习制度。本月共4次,分别于4月3日、4月13日、4月17日、4月24日在和谐楼208室召开。
(一)落实“第一议题”
教学质量评估中心坚持把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第一议题”学习内容,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本月学习:
1.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党校建校90周年庆祝大会暨2023年春季学期开学典礼上的讲话;
2.习近平总书记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3.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四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
习近平总书记致云南大学建校100周年的贺信。
(二)业务学习
1.高等教育课堂教学质量评价要素及相关指标;
2.对应师范类专业认证相关要求,学习人才培养质量相关指标体系;
3.普法强基相关内容。
(三)其他培训
部门两人参加中国高等教育学会举办的“第七届中国高等教育智慧教学与课堂教学改革论坛(重庆)”,学习智慧教学及课堂改革相关内容。
二、部门工作
(一)根据师范类专业认证的要求,修订《普洱学院教师课堂教学质量监测评价实施方案》,进一步完善“四类评价”指标体系,并在校内发布征求意见稿征求各部门和二级学院反馈意见;
(二)制定部门2023年度工作计划;
(三)研究、优化第三方人才培养质量调研指标体系;
(四)根据《普洱学院教学督导工作管理办法》要求,全面推进教学督导工作。